各學院(部):
為進一步規範摩臣考試管理,嚴肅考試紀律,維護考場秩序,提高考核質量,根據《摩臣平台課程考試(考核)環節規範 》(摩臣教〔2016〕31號)文件精神,各學院(部)應加強對期末課程考試考核各個環節的檢查和審批工作🗯,堅持以考核學生能力為重點🦒,創新考核形式⚁,提高命題質量,規範試卷批改及試卷檔案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做好本學期期末課程考試工作🤧。
為加快推進課程考核改革,科學測評學生學習效果,全面促進學生素養🥷、技能和綜合應用能力的培養,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請各學院(部)根據《摩臣平台關於進一步深化課程考核改革的指導意見》(摩臣教〔2017〕51號)文件精神,結合專業和課程特點,積極加強課程考核改革。
一🫱🏻、期末考試安排
本學期期末考試周時間為: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6日。(各專業考試安排表詳見附件1)
二、具體工作要求
(一)課程結課
任課教師原則上應在課程結課兩周前提交以下材料🫶🏼:
1.筆試:結課單(紙質版)、ABC三套試卷及試卷評分標準(電子版及紙質版)🪞✸;
2.非筆試:結課單(紙質版)🧍、考核標準ABC三套(電子版及紙質版)🏟、考核評分標準ABC三套(電子版及紙質版);
3.結課審核單。
註意事項👇🏿:
(1)紙質版結課審核單需教研室主任、二級學院院長、審核簽字☞🤹♀️;
(2)試卷評分標準中主觀題需註明得分點;
(3)試卷及試卷評分標準(電子版材料)命名為“《課程名稱》+24-25上+年級專業班級+教師姓名+A卷/A卷答案”,放在同一個文件夾內(文件夾命名為“《課程名稱》+24-25上+年級專業班級+教師姓名”);
(4)所有材料需任課教師本人親自到教務處(行政樓309室)提交,電子版需按規定命名,否則將不予收取。
(二)考核要求
1.各學院(部)要根據《摩臣平台關於進一步深化課程考核改革的指導意見》(摩臣教〔2017〕51號)文件精神,加強課程考核內容✩、方式等研討和審核,緊密圍繞技術技能人才培養目標,結合崗位任職要求和課程在學生培養所起支撐作用🧥🧑🏿🚀,落實“因材施教”“以考促學”要求🦔,提高考核質量😨。
2.試卷命題範圍應依據課程標準規定的內容和考試大綱的要求🧑🏼🍼,要覆蓋課程教學的基本內容🙅🏼♀️,試題的廣度、深度(難度)要適當🧑🏽🔬,題量要適中🫱🧻。
ABC三套試卷兩兩之間內容的重復量應控製在30%以內🦸🏽♂️。出卷教師不得將往年試卷簡單修改作為今年的考卷,和往年重復率不高於30%。每套試卷要附有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最小賦分單位為0.5分,每題的分數為0.5分的倍數。客觀性試題答案應確定、唯一;主觀性試題答案準確🧓🏼、全面👍🏽、簡潔,主觀題的答案采取要點賦分方式🙇🏻♀️。
(三)考試周合理安排
1.考試周原則上每日僅安排一門考試💾。
2.日安排:課程期末考核每日安排不超過2門(包含考試、答辯、作品匯報)。
3.周安排:考試周課程考核總數須在3門以上(包含考試🤷🏻♀️、答辯🕵️、作品匯報)🧧。
4.各專業的課程期末考核安排應當在考試周內實現均勻分布,確保考核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四)考試紀律及監考要求
考試課期末考核
1.所有監考教師需於考前20-30分鐘到教務處(行政樓309室)領取課程考試檔案袋,核對考試科目和考場,在考試安排表“領卷簽到”欄簽字💧🍞。
2.開考前,監考教師需清點試卷份數與本場考試學生人數是否相符,分發試卷後提醒考生檢查試卷是否存在缺印、漏印👨🎤🤮、字跡不清等情況。監考結束後🧎♂️➡️🧑🌾,各考場監考教師按要求將試卷和答題紙分別按學號順序整理好,與課程任課教師做好試卷交接手續,同時將考場情況單(一份)交到教務處🦤,在考試安排表上“交卷簽到”欄簽字。
3.監考老師在監考過程中應遵守監考規則,不做與監考無關的事。
4.教務處、教學質量管理與科研處、各學院(部)考試巡視檢查小組須對考試工作的全過程進行巡視🚾、檢查💂🏼,並填寫考場巡視記錄單分別報送教學單位和教務處🧏🏿♀️。
考查課期末考核
1.任課教師需提前一周告知學生考查的形式、要求、流程和時間安排𓀓☝🏿,給予學生充足的時間進行準備。
2.任課教師需於考前20-30分鐘到達考場,檢查場地🍤、設備是否有問題。
3.開考前,任課教師需根據名單清點學生人數,記錄缺考學生信息。
4.任課教師按學生學號安排順序匯報👍,答辯匯報的過程性材料及時做好歸檔並編寫發布答辯考核新聞稿。匯報結束後,答辯匯報過程性材料以及新聞稿存檔留底備查🛌🏼。
5.任課老師在考核過程中應維持考場秩序,禁止學生中途離場🥠🤚🏻。
6.教務處、教學質量管理與科研處🍹、各學院(部)考試巡視檢查小組須對考試工作的全過程進行巡視、檢查,並填寫考場巡視記錄單分別報送教學單位和教務處。
(五)試卷批閱
1.任課教師在評卷時,須用紅筆進行批閱。統一使用記正分(即得分)方式記分⏪🧝🏿♀️,客觀題正確“√”、錯誤“X”;主觀題按得分點正確“√”並給出所得分數(正分);表述不當或錯誤的地方,應在其底部標下劃線,最後在主觀題題頭匯總本大題得分🍤。
2.小論文🧑🏿✈️🟢、報告或作品的評閱須按照閱卷規範進行批閱🫳🏿,任課教師除給出批閱標註✊🏻🚵🏽、成績、簽名外🐒,還要做適當的點評。
3.各大題得分須填入卷首成績欄內,並得出卷面總分🦑,記入總分欄。試卷須改卷教師簽字確認(前5份試卷須簽全名,隨後的試卷可以只簽姓氏)。
(六)成績錄入
各年級各門課程的成績應於本門課程考試結束後一周內登錄學院教務管理系統進行成績錄入(重修成績由各學院(部)統一安排錄入)。
(七)試卷裝訂與保管工作
各項材料以各學院(部)為單位進行收集匯總🙇,學院(部)應安排專人負責並認真檢查核實。
期末課程考試試卷或考核材料、總成績表、試卷分析表及教師評學表等材料應按照《規範》中要求的順序裝訂成冊於本門課程考試結束後一周內報送各學院(部)。各學院(部)應認真核對裝訂順序是否正確後,再予以收取存檔。
總成績表(一份)按年級專業整理後於開學初報送教務處存檔。教師評學表一式兩份🛡,一份與試卷一起裝訂👨🏻🎨,一份由各學院(部)留存。
三🏊🏽🤏🏽、考風建設工作
各學院(部)要高度重視期末考試過程中考風考紀💇🏿,加強組織領導🩵,做好院(部)兩級考試巡查。輔導員要召開班會,加強學生誠信考試教育,積極預防學生作弊,引導學生及時溫書迎考🧜🏼,營造良好考試氛圍⚄。
附件🧑🏼🎤:1.各專業考試安排表
摩臣平台教務處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