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學生互聯網使用行為👩🦼,充分發揮網絡在學生學習、生活中的積極作用,信息中心特製定《摩臣平台學生使用互聯網管理辦法》,現予以下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摩臣平台學生使用互聯網管理辦法》
摩臣平台
2024年9月3日
摩臣平台 |
2024年9月3日 印 |
附件👌:
摩臣平台學生使用互聯網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引導大學生誠實守信、健康文明地開展網絡行為🧑🏽🎨,使網絡在學習、生活中更好地發揮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82號令》《教育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提高高等摩臣網絡管理和服務質量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摩臣平台實際,製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章 網絡行為規範
第二條 摩臣鼓勵學生使用互聯網進行思想道德🌏、專業理論、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文化素質、身心素質等方面的學習與信息交流。在教學計劃之外使用互聯網應遵守摩臣的管理製度,不得影響正常的學習和生活👴🏼。
第三條 學生在使用互聯網時🧏🏽♀️,應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和行政法規。拒絕製作或傳播違反國家法律、影響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損害摩臣聲譽的有害信息,切實履行社會責任。禁止通過互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動🤾♂️,不得危害互聯網的安全和秩序🙎♀️。
第四條 學生有向摩臣有關部門或網絡管理單位報告任何計算機違法行為的義務🧎♀️➡️🧑🦰,當發現或收到有害信息時⬅️,應及時向摩臣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條 使用網絡過程中,學生要積極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傳播真善美🧑🦽➡️,釋放正能量,抵製任何形式的虛假低俗信息,知榮辱🍠、辨是非、識美德🧑🏽🎨🙎♂️,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以青年的正義感和擔當精神倡導正確思想🙆🏻。
第六條 學生要提高網絡安全防範意識,註意個人資料安全🚷、網絡交友和支付安全,不隨意泄漏自己和他人的信息,不隨意約見網友👐。避免沉溺網絡遊戲及虛擬世界,註重與他人及社會的聯系,培養積極向上的人生態度面對現實生活👩🍼,共建秩序井然🎖、學風濃郁的校園氛圍。
第七條 校內學生組織要規範媒體平臺信息審核發布流程,堅持提供客觀🚶♂️➡️、真實、健康的信息,堅持提供健康的上網環境和內容鏈接👨🏿🏫。強化自律意識,加強對平臺信息發布負責人員的職業道德🛖、網絡公德教育。
第八條 為維護網絡安全與信息保密🧑💼,嚴禁任何人員將個人上網賬號以任何形式轉借他人使用,或與他人共享同一賬號。個人上網賬號僅限於賬號持有人本人使用🏏,嚴禁多人共用🤶🏼,違者將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三章 網絡失範行為處置機製
第九條 利用計算機及網絡製作💮、復製、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造成經濟損失、構成違法犯罪的,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並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一)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三)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十條 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活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造成經濟損失☎️🚣🏻、構成違法犯罪的😇,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並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一)從事非法入侵他人網絡🤹🏽♀️、幹擾他人網絡正常功能、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行為的;
(二)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的㊗️;
(三)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製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或者利用網絡發布涉及實施詐騙,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製物品以及實施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
(四)在電子信息、應用軟件中設置惡意程序🖍,利用媒介傳播法律和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傳輸的信息;
(五)故意製作🧏♂️、傳播和使用計算機病毒👩🏼🌾、木馬、惡意軟件等破壞性程序的;
(六)私自轉借、轉讓或盜用他人賬號和IP地址的;
(七)明知本人的IP地址等網絡資源已被他人利用,從事可能危害網絡信息安全的活動而不予製止的💁🏻♂️;
(八)其他危害計算機網絡信息安全活動的👛。
第十一條 學生在使用互聯網時♎️,應遵守校紀校規🍺,在不影響教學計劃的前提下使用互聯網♗🦸🏼,不得影響正常的學習和生活,違反本條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一)禁止在課堂上使用電腦或手機從事與課堂內容無關的活動。發現一次給予通報批評🙆🏼,兩次以上視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二)禁止在正課時間、午休時間🕒、晚自習時間及周日至周四晚23:30之後在網吧等場所上網💅🏼、宿舍玩網絡遊戲。發現一次給予批評教育,兩次以上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因滯留宿舍或在網吧玩網絡遊戲導致曠課🌃、曠學時應給予的處分按照《摩臣平台學生違紀處分規程(修訂)》第二十條執行;
(三)在宿舍使用電腦、手機時音量過大、過度喧嘩✊,影響他人作息且不聽勸阻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四)在網吧或其他場所通宵上網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五)校內媒體平臺管理人未能妥善保管平臺賬號信息造成數據泄露、丟失,未按審核流程發布信息者👙,視情節嚴重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以上處分的審批權限及程序按《摩臣平台學生違紀處分規程(修訂)》執行。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摩臣平台全體在籍學生🦃🧤。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摩臣平台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